“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人,保伍。”
“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此害最深,切须戒忌。”
——《洗冤集录》
来松阳的第一夜,段鸮算是有个正经地方歇下了。
段元宝一个小孩子家,天一黑后就得去睡觉了,可通常到了夜里,却是他这个当爹的才要正经开始忙活的时候。
“咱们以后就住这儿了吗,爹?”
段元宝问他。
“嗯,怎么样?”
段鸮回答。
“还行,比从前好多了,好像终于有个能躺下好好睡觉的地方。”
这话,小娃娃说的很平淡。
这松阳县的义庄明明很小,处处破旧贫寒,但却也是他自出生以来和他爹住的最好的地方了。
从前他们二人只四处漂泊,段鸮因脸上的伤常被人看不起。
两人的日子过的也是拮据,虽靠给各州各府做些案子上仵作工作赚取银两糊口。但每过一段时间,他爹就会带他走人。
“那你喜欢这地方吗,爹?”
段元宝想想问他道。
“你觉得呢?”
段鸮低头回了句。
“不知道,这天下在你眼里好像在哪儿都是一样,死了活了的,也不见你真的在乎过什么。”
“爹,你到底想找什么东西呢?”
段元宝默默嘀咕,这话,段鸮最终也没说什么。
恰好吃晚饭时,下午走了的札克善又去而复返,这次还上门送了条青鱼给他。
那从河里新鲜捞上来的大青鱼,腮和眼珠子都泛着一层血红。
鱼的脊背上像是被渔夫拿针放血,断筋了,所以不再挣扎,只用一根草绳穿着白白的鱼唇,被湿淋淋地就拎着送过来了。
偏生段元宝这小子最怕鱼。
一见到这青鱼就躲起来,只趴在门后边了。
札克善捕快见状哈哈大笑,只弯腰说,这孩子怎么好好的还怕起鱼来了。
所以段鸮收到后,就把这青鱼先去丢在一只水盆里,再出来同札克善说了几句话,也是这一聊,段鸮才知道他一下午人去哪儿了。
“你们是去取证了?”
“诶,对,瑞邛是三日前失踪的,当天他从县城去往山上时,是申时,上山路上至少得有一俩个时辰是被人所目击的,马县令便令我在街边走访,寻些证人好做证据,我这一下午就没闲着,哎,可走的人累煞人了。”
札克善说道。
“那现在是基本已确定下凶犯嫌疑了?”
段鸮又问。
“不,不,这只是‘比’的过程,第一日取证,第二日还需得审问,第三日才能够正式开堂,如果其中有什么冤情,到开堂那日,就可在公堂上向县令老爷一一呈情。”
“不过我们现在已拿住的有嫌疑的犯人也有一人,这还是个女子,姓兰,叫/春莲。”
札克善又这么说道。
因他后来这一番解释,段鸮才算是得知这卷进凶杀案中的女子的姓名,原来她就是自己早上在城外看见的那个。
原来,那叫兰春莲的女子,是个孤苦无依的孤女。
她的父母均已不在人世,兰春莲一人靠打些络子荷包卖养活自己一人。
她和瑞邛虽从不认识,现也在牢狱中喊冤,但这事怪就怪在有人曾目睹那一夜她在庙中,春莲对此也是招认的。
但她却只认自己上山去菩萨庙拜祭,不认自己曾见过瑞邛。
所以这也就造成了她与那证人的证词是暂时性冲突的。
而要说这案情和她无关,但她无端令她惹上嫌疑,却也是因为她这奇特的身世。
兰春莲是个石芯女子。
石芯女子,五不女,指的就是那种阴/户小如筋头大,指可通,难交/合,名曰石女的女子。
五不女因身子器官萎缩,不能来红生育的问题难已嫁人,兰春莲年岁大了,却无人上门提亲,往常常来此拜祭石头菩萨是众所周知的事。
外头总说五不女难嫁,怕是私下找了个供她吃穿的情郎,兰春莲一个女子从不与人反驳,但心中也委屈,平日里就也愈发离其常人远离了些,只一人住在了山上庙中。
那一夜,瑞邛上山烧香是被人正好看到的,还像是和一女子在庙中,也是那证人所亲眼看到的。
可兰春莲却说她从没有见过什么女子,也没见过瑞邛。
倒是她拿香去时只见另一身形高大魁梧的男子依稀从菩萨庙走出,这两相矛盾,各执一见的证词,倒显得这凶杀案背后的真相着实有些扑朔迷离起来。
这之后,札克善就又告辞了。
因明早怕是还要去衙门向县令再报道一次,送走他之后,段鸮也就不打算把有些事都拖到后半夜了。
札克善告诉他,他要是明天对此案有兴趣。
可明早在茶楼外等他,到时候一道去衙门看看物证和那位说是看见庙中有一形似兰春莲的证人也行,段鸮听完也没说自己一定去,只说赶上早就去。
当夜,天暗下来,义庄里就他一人没睡了。
本朝衙门有规矩,但凡凶杀一案,死者尸体需留在义庄内。
期间,官府对尸体本身的取证破案亲眷都是两方默认的,毕竟相比起其他的,亲人枉死,罪犯逃脱才是令人来的更无法接受。
也因白天只不过是简单看到尸体的一些表面症状。
到了夜里,四下无人,见儿子已经睡下,段鸮才用手掩着将蜡烛台拿上,又一个人来到了那深夜停棺的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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